(一)规划修改申请主体: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GYN-C08、GYN-C10单元)调整方案进行公告。
(三)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三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三台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用地性质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五)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七)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八)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公告栏。
3.三台政务网(http://www.santai.gov.cn/)。
(九)公告期限:
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8日
(十)反馈渠道
对此规划调整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三台县西顺城街221号)。
(十一)咨询电话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0816-5282216